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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广告法的用词公告

发布者:山东华拓时间:2020-06-16

  尊敬的企业用户:

您好!

2020年6月8日起,华拓网络应工商部门要求,在站内开展广告法极限词、违禁词、敏感词等虚假宣传用语的清理行动,部分客户的企业信息、产品介绍、推广信息如涉及相关违禁词,相应关键词会被修改或删除,主图涉及违禁词将会被屏蔽。

为合法经营,规范广告宣传活动,根据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对公司客户广告宣传使用词汇应注意的事项,紧急通知如下:

1.客户在信息处理、发送时,若出现违规词发布收到相关部门(例如:工商)通知,则及时自我修正或通知我方进行修正;

2.若为我方发布,则会将内容提前和您对接确认后进行发布,若企业用户执意用违规词,我方概不负责;

3.因近期存在恶意举报等行为,若接到相关部门通知,请不要盖公章、签字、按手印等,静候网站处理完成后再进行交涉减轻不必要的损失。

4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如有继续发布违规广告,一经查实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用户责任人全部承担,且公司保留追究由此造成的品牌荣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权利。

5、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构建和谐网络环境,请客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。

 

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0二0年月八日

 

点击查看:《新广告法》极限词(违禁)一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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